11.1.12

「狼蛛」勝於「我的華麗皮囊」

看有原著小說的電影前,我多會選擇先看電影,喜歡故事才去找書看。要看艾導的電影是必然的,雖然上次「Broken Embraces」不太合我意,然而自從「Talk to Her」之後,他的電影我實在是非看不可。這次「The Skin I Live In」主打畸零病態的愛情,更讓我覺得有艾導的味道了,即使對男主角沒甚好感,還是不能錯過。

本著先看電影的心態,沒去打聽原著,孰知是否命運安排,看電影前的數天我發書癮,去了書局逛,第一眼就被這封面吸引了。


狼蛛原來是「我的華麗皮囊」原著,書不厚,故事也不複雜,甚至是一個理所當然的故事。追看性方面...呃,我一天看完了,而且是由晚上8點看到11點多就看完了。書中沒有太多露骨情節、慨嘆無奈,而是很實在地描寫一段不由自主發展而成的怪誕關係,閱讀之時卻覺得一切都很合理,然而事實卻又發展成那樣畸怪的局面,叫人看得欲罷不能,不得不將之一夜KO,雖然身心舒暢但思緒緊繃,真是令人又愛又恨呀。


週末去看「我的華麗皮囊」,話明改篇,都知道不會盡跟原著。艾導當然加了不少聲色場面與露骨情節,然而這些劇情需要的確有扭曲主角2人的關係。加上對2位的愛恨情仇交代不足,描寫女主角對男主角微妙的依賴、男主角對女主角的愛恨交織也不細膩,有點變成了主要尋求肉慾的關係,讓人有點失望。很多位置拍得粗糙,雖然算得上是艾導回勇之作,比起原作卻難免大大失色。當然,電影比書出色是鮮少發生的事情,值得一讚是男女演員選角合宜,女主角的美豔又陽剛、男主角的神經質也叫人看得賞心悅目。如果你喜歡這電影,絕對推薦看小說,精彩度將得以大大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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